第(3/3)页 不到一会的功夫,就发生了人踩人的踩踏事件。 “死人了,有人被刀捅死了……” —— 许默在天亮之前回到以前住的茅草屋。 打了水将自己一身血污洗干净又将衣服上的血迹都搓掉,这才松了口气。 他躺回床上,掏出身上的两百二十块钱。 还是很有成就感。 若是每天都能弄到一头野猪去卖就好了。 以前他是不敢把倒卖的事情搞得太大。 怕被人发现。 但是他现在觉得,一次也是做,无数次也是做,何不把事情做大些。 毕竟他现在需要很多的钱。 若单单只靠打猎是远远不够的。 并且,每次去打猎也不一定有猎物。 许默思索了会。 刚才那些混混倒是给了他一些启发。 何不当个中间商,收购一些比较便宜的粮食或者农作物,他再来赚这个差价。 就如大米,他可以收到七毛一斤的大米,但是,他转手卖的话,可以卖到一块二 这中间就有五毛的差价。 一斤五毛。 一百斤就是五十块。 一千斤就是五百块。 其中的利润还是很客观的。 除了大米,还有别的东西也可以收。 听说像那些水果产地,水果是很便宜的。 若是能到那些地方将水果拉到本地来卖,利润就更客观了。 只是这样的风险会非常的大。 但是有句话怎么讲来着。 富贵险中求,想要致富,不是躺在床上想想就行的。 许默有了决定,心中也不那么慌乱了。 手中的钱他又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里。 做生意是需要本钱的。 他以前赚的钱都给了刘小兰,但是现在,他需要留一部分在身上。 这事得跟刘小兰说说。 娘应该会同意的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