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然后,苦读了大半个月的方孝孺,踌躇满志的就上场了。 然后,就没有然后了! 苍天啊,大地啊! 谁能告诉他,为何会有那么“神奇”的案例? 如果说那个遭受强逼反杀行凶者的案子只能算是牛刀小试的话,那后面的案子可算是给他开了天眼了。 就好比眼前他这个琢磨了半天的题。 “张三牵狗去集市,把狗栓在饭店里自己坐着吃饭,李四手贱把狗绳给解开后,张三的狗把人咬伤了。” “问:此案如何判决?” 这题简单一看,那自然是李四的责任。 可仔细一想,这狗是张三的啊,他难道就没责任? 方孝儒带入到县令的角度,左思右想总觉着不妥当。 大明律里没写这样的事儿该怎么判啊。 可最让他感觉到憋屈的是,这样的题还有好多。 胡大老爷安排的公考专业技能测试,可不仅仅是难,题量也堪称恐怖好吧。 所以,在考场上的时候,他压根没多想,只能凭借着自己的本能作答。 但考完以后,他越想越觉着这事儿心里没谱。 好在他比其他人有一个无与伦比的优势,他能直接问胡大老爷啊。 这不,胡大老爷看着他问的问题,直接笑了。 “你啊!” “伱先说说你的判决是什么?” 方孝孺形容枯槁的咂咂嘴说出了自己的答案。 “我判的是那李四主犯,毕竟是他解开的狗绳导致了事件的发生,而后张三次责!” “李四赔偿受害者汤药费,并且打三十大板,张三十大板!” 胡大老爷不置可否的点点头,看着紧张的方孝孺道。 “这题呢,你倒也不能说答错了,只能说没答全!” “这个案子,是刑部拿出来的,他们认为非常有意思的一道题,格外的考验人水平。” “因为这案子当中有一个陷阱,一般人看不出来!” “而你,就是陷入到这题的陷阱当中了!” 方孝儒整个人都是懵逼的! 不是! 这里边还有啥陷阱? 第(2/3)页